(业务科室) 
1.按照《沈阳医学院物资供应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保障学校物资供应,为教学、科研、行政提供物资保证;
2.根据各部门教学计划进行实验教学用品及化学试剂的采购、入库、出库、清查;
3.根据各部门实际需要进行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出库、清查;
4.卫生防疫用品的采购、入库、出库、清查;
5.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库、入库、清查及管理;
6.根据各部门教学计划进行毒、麻、精神类药品的申报、采购、入库、出库、清查及管理;
7.废弃化学品的处置;
8.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9.做好低值易耗品的账务管理工作。
注:本职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科室负责人:李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