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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沈阳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逐项填写表格上半部分内容;
3.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纸质版申请表至致远楼408室(国资处设备科)审核。
办公地点:致远楼408
联系人:齐旺、王永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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