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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委托处置分散采购文件
日期: 2026-10-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沈阳医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委托处置分散采购

为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沈阳医学院拟采购废弃危险化学品委托处置服务,请供货商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沈阳医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委托处置分散采购;

2.编号:(GYFSCG2026001);

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1预算金额:95000元/年 。

3.2最高限价:

实验室废液

D10焚烧

15元/公斤

一般药品

D10焚烧

30元/公斤

剧毒药品

D10焚烧

1000元/公斤

废包装物

D10焚烧

15元/公斤

4.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进行评审,本项目无二次报价。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能够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药品类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资质的独立企业。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类;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及该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的参数及需求

★1.供应商负责沈阳医学院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处置工作。

★2.供应商须协助到相关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如需报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在危化品的运输及处理过程中,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4.在危化品的运输及处理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合同中单价固定,产生费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送货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药品类中;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共计约1.8吨废弃危险化学品(以实际称重为准)的运输及处理。

四、完成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需方提出服务需求后2日内,沈阳医学院院内。

五、付款方式

按单次危化品处理实际发生额结算,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100%。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接收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10月27日上午9:30-10:00,请供应商在此时间之前将密封好的文件递送至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一楼大厅,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须密封,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

八、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

地点:沈阳医学院致远楼309(暂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13909820241


沈阳医学院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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